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工作,有权列席相关会议并获取信息。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报告交易所。秘书在离任时应完成工作移交并履行保密义务。空缺期间由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公司可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