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研究与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战略规划、审议重大投融资方案、检查实施情况等,并向董事会报告。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议事过程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