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关联人不当利益。公司须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按规定披露信息。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变更用途、投向或实施主体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须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超募资金用于在建或新项目、回购股份等,须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须持续督导并出具核查报告。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