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10月))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董事长、总经理为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负有监控责任。禁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无真实交易背景开具票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流向监控,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并报告。如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立即追回资金并报告监管机构,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董事、高管发现异常应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外部审计师须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按规定公告。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