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承担其履职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权及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