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共五章五十条。第一章明确制定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特定情形下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第二章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第三章明确提案程序及通知要求,临时提案需持股1%以上股东在会前10日提交。第四章规范会议召开程序,包括会议主持、表决方式、计票监票、决议公告等。第五章为附则,解释术语并说明规则施行与解释主体。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