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信息保密等工作,并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存在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如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不得无故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