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其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公司债权人需在2025年11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继续有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因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存在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被宣告破产,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2022至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且2024年审计报告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管理人将依法推进重整工作,债权人最终确认金额以法院裁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