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钢股份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由2.15元/股调整为2.14元/股。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仍大于1元,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属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确认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要求。公司尚需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