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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股份: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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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合法合规。公司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1月13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1月13日届满。公司2023年、2024年净利润较2021年、2022年平均值增长69.88%,满足业绩考核要求。44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可解除限售股票556.92万股,占总股本0.67%。另有2名激励对象共25,000股因离职或考核不达标将被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27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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