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晨丰科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9人,代表股份40,998,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273%。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7,185,7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264%;反对9,990股,弃权2,500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相同。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