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江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02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或投票方式,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会议提案由投资评审小组准备并提交,最终议案报董事会审议。委员负有保密义务,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