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102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将被提议解职。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事项须经独立董事审议或提出建议。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工作条件及津贴,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