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四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任职资格包括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条件及合理津贴,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2023年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