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与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制度涵盖发行与存续期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财务信息更正、付息兑付安排等。重大事项应在决议、签约或知悉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须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保障公平信息披露,严禁内幕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忠实履职,保密未公开信息。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