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龙激光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决定等职权,并建立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权限。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书面或口头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保存不少于10年。董事对违规决议造成公司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