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便利及津贴待遇。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每年评估并披露。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