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行政楼8楼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4938%;现场及网络投票合计149名股东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095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宁波宇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