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龙激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公司须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度进行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