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管选任标准,遴选并审核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