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旨在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与行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对涉及债券本息支付、募集说明书变更、公司减资、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召集,须经出席会议且持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规则还明确了会议召集程序、议案提出、表决方式、会议记录及争议解决等内容。本规则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