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形式为现金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资金需求提出分红预案。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提议中期分红。存在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现金流为负等情况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公司应披露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未分红原因及留存利润用途。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