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与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感动科技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江苏元创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元创公司”)签署协议,开展沪宁高速南京收费站数字化转型项目。协议期限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感动科技公司负责软件部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万元;元创公司负责机电设施建设等硬件部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感动科技公司、元创公司与本公司均直接或间接同受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交控”)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由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施单位,依据第6.3.18条规定,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披露。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1)、14A.07(4)及14A.13条,感动科技公司及元创公司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相关交易的年度上限按收益比率计算高于0.1%但低于5%,根据第14A.76(2)(a)条,仅须履行公告义务,无需独立股东批准。交易须遵守第14A.55至14A.59条年度审核规定。
董事会认为交易属日常业务中的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无损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认可该事项。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亦无需其他部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