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5年10月16日经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当日,向66名激励对象授予107.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00元/股。授予日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且为交易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后续将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