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执业记录及相应资质。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应发布选聘文件。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审计委员会负责提出选聘建议并监督审计工作,续聘需对其审计质量进行评价。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缺陷、无故拖延审计等。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原因。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