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报告,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明确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等为报告义务人。重大事项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变更事项、风险事项等,达到规定标准须及时报告。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防止内幕交易。证券部负责信息归集与披露协调,董事会秘书组织公告披露。对瞒报、漏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