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与发行文件承诺一致,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须履行审议程序。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节余资金使用依比例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及保荐机构核查。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