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官网、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交流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维护沟通平台。公司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预测股价。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制度还规定了现场接待、致歉机制、网络互动等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