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独立董事独立履职。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与公司无直接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工作条件及适当津贴。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