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制定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监督实施情况等。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