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德水回避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4,500万元,其中向浙江沁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服务预计1,000万元,向浙江大树舟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预计3,500万元,均为新增关联方。上述两家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合法存续且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已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东方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