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保留物业管理、资产管理与运营业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行为需累计计算。期间,公司出售天津市华富宫大饭店有限公司46.33%股权,交易金额23,309.91万元,该事项已经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十一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交割。上述交易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范畴,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最近12个月内无其他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