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独立董事郑文礼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同时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