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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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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4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2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008,860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并及时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到期注销的议案。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本次注销原因和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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