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按差异化分红计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02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调整后行权价格为15.30-0.02=15.28元/份,且不低于股票面值。本次调整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