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公司设总经理一名,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职业操守、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得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禁止情形。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拟定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提请任免高管等职权,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研究决策重大经营事项。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