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行为。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提出建议,相关事项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向股东会提案,对违规人员提出解任建议或提起诉讼。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