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经2025年10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三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年度预算计划的总原则,指导、审查相关计划的制定,监督执行情况,并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文件须保存至少十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