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且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三名,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须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应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收购事项等发表意见。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并提供必要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