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6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符合条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且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会议应现场与网络结合,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决议应及时公告。股东会记录保存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