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或错误、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对责任人实行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承担主要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有主动纠错等情形的可从轻处理。董事会负责处理决定,保障责任人申辩权利。季度报告、半年报差错参照执行。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