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定。公司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应审慎确定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不得滥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具经济价值并经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需填写审批表,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并归档。出现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披露。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按期报送监管机构。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