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并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秘书,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投资、环境、社会与管治等委员会。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议题不得临时增加。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书面方式进行。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不得授权个人决策。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公司受损,参与决议的董事承担赔偿责任,但已在会议记录中明确异议者可免责。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