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蘇豪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戰略與ESG委員會工作細則
為適應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增強核心競爭力,健全投資決策程序,提高決策科學性,完善治理結構,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規定,公司設立董事會戰略與ESG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戰略與ESG委員會由不少於3名董事組成,成員由董事長、1/2以上獨立董事或全體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會選舉產生。設主席一名,由全體委員過半數選舉產生,主持工作。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委員資格隨董事職務終止而自動喪失,空缺按程序補足。董事會辦公室提供專業支持與服務。
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研究公司長期發展戰略、ESG與氣候變化願景及規劃,提出建議;評估戰略目標、經營計劃與執行流程;關注ESG領域趨勢、風險與機遇,提出政策建議;審議ESG與氣候變化報告,確保合規披露並向董事會匯報;對重大投融資方案、資本運作、資產經營項目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研究其他影響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檢查相關事項實施情況;履行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責。
委員會決策程序包括:經營管理層準備資料並提交;相關部門初審後報總經理審批並备案;主席評審後提交正式提案;委員會會議討論決定是否提請董事會審議。
會議不定期召開,提前3天通知,緊急情況可縮短通知時間。會議需2/3以上委員出席,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表決方式為舉手或投票,臨時會議可通訊表決。會議記錄由董事會辦公室製作,保存不少于10年。委員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