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直接、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公司董事会需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充分论证,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防范风险。
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公司应在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公告。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发行文件承诺的用途进行,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的,每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需经股东会审议。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按金额大小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变更募投项目须披露原因、新项目情况、可行性分析及风险提示等内容。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须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年度审计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现场调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