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刊发《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依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海外监管公告。
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事务。
董事会审议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交易达一定标准(如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或净利润占比10%且超100万元等)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须提交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等。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限制性规定。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发行证券、收购本公司股票、合并分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决议须有独立董事签字方可生效。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明确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