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195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4,0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其中首次授予3,825万股,预留210万股。因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代行相关职责,包括对激励计划发表意见、审核激励对象名单、提出授予与解除限售建议等。独立董事不再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草案,并取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后续需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公司已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