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更新稿))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旨在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完善治理结构、增强人才竞争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办法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管理机构,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为执行部门,分别负责计划的拟定、审核、实施、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激励计划须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核查、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内部公示、国资委批准及股东会表决通过。授予流程包括确定授予日、签订协议、资金缴纳、登记结算等环节。解除限售需满足业绩条件,由董事会审核,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符合条件者可解禁,不符者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并依法处理税务事项。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