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原则,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具备可执行性的反担保。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担保。董事会审议一般对外担保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股东或实控人担保等须经股东会审议,部分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或半数以上通过。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条件的可豁免部分规定。对外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债权人、债务人、担保金额、期限等内容,并由财务部负责合同保管及后续监督。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财务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担保展期视同新事项重新审批。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