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16)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就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宜作出说明。公司于2025年7月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4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489,784.19万元,全部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建设,原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陆丰核电)。
基于同一基地内各期核电机组管理需要,公司于2025年10月新设全资子公司中广核粤东(陆丰)核电有限公司(粤东核电),负责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的投资、开发和建设。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陆丰核电变更为粤东核电,并将相关资产、负债按账面净值无偿划转至粤东核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上述变更。除实施主体变更外,项目实施地点、内容、方案等均保持不变。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监管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无实质性影响。










